《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发展促进条例》公布,3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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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2023-02-08
- 有效期至:长期有效
- 商机信息区域:全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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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说明
广东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号):《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发展促进条例》已由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八次会议于2023年1月9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23年3月1日起施行。为了推动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建设,促进澳门经济适度多元发展,丰富“一国两制”实践,根据《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建设总体方案》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条例。合作区建设应当坚持解放思想、改革创新、互利合作、开放包容,发展促进澳门经济适度多元的新产业,建设便利澳门居民生活就业的新家园,构建与澳门一体化高水平开放的新体系,健全粤澳共商共建共管共享的新体制,推动澳门长期繁荣稳定和更好融入国家发展大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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