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司法局就《深圳职业教育条例》公开征求意见:建立与职业教育办学规模、培养成本、办学质量相适应的财政投入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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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2023-01-13
- 有效期至:长期有效
- 商机信息区域:全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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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说明
深圳市司法局发布公开征求《深圳经济特区职业教育条例(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告。该条例提到,从职业教育保障来看,市、区人民政府应当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优先保障教育支出,建立与职业教育办学规模、培养成本、办学质量相适应的财政投入制度。定期调整公办职业教育生均拨款标准,建立稳定增长机制,并加强预算绩效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鼓励通过多种渠道依法筹集发展职业教育的资金,使职业教育经费投入与职业教育发展需求相适应。从开放合作与交流来看,该条例提出支持职业学校在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及其他国家和地区依法设立培训机构,联合境内外知名企业、行业组织开展校企合作,共建实训基地;支持职业教育国际高端平台落户深圳,支持职业学校依法牵头组建国际性的职业教育组织,举办高水平国际职业教育会议、专业论坛,提升深圳职业教育的国际影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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