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8日起,深港两地的旅客有序恢复正常通关。海关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的统一部署,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调整为“乙类乙管”且不再纳入检疫传染病管理后,依法依规、统一规范、严格实施、平稳有序落实暂行管理期口岸卫生检疫工作,有效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一是对入境人员实施分类处置。要求入境人员自1月8日起向海关申报入境前48小时内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结果,海关对健康申报正常且口岸常规检疫无异常的入境人员,放行进入社会面,对健康申报异常或出现发热等症状人员,由海关进行抗原检测,根据抗原检测结果和常规检疫情况实施分类处置。二是做好口岸新型冠状病毒监测工作。对经过口岸检疫排查疑似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人员采集咽拭子进行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同时按照“多病同防”要求开展其他传染病的检测,对于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阳性标本按要求开展新冠病毒基因测序工作,实时掌握病毒株变异趋势,及时获取新冠毒株变异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