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推行存量商品房“带押过户”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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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2022-12-30
- 有效期至:长期有效
- 商机信息区域:全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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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说明
据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12月30日消息,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部门发布《关于推行存量商品房“带押过户”模式的通知》。通知明确,推行存量商品房“带押过户”模式,可有效降低房屋交易风险和成本,缩短房屋交易周期,在激发存量商品房市场交易活力的同时,有利于新建商品房市场和存量商品房市场之间相互促进,更好地满足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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