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药店可拆零销售退热药、抗原检测试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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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2022-12-21
- 有效期至:长期有效
- 商机信息区域:全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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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说明
12月21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对退热药、抗原检测试剂实行拆零销售措施等事宜的通知》。通知明确,对含布洛芬、对乙酰氨基酚、双氯芬酸钠的单方和复方口服制剂等退热药品和抗原检测试剂实行拆零销售。顾客单人单次购买以上退热药品不超过3天的用药量(液体制剂单人单次只能购买1瓶),购买抗原检测试剂不超过5人份。顾客须凭身份证购买;零售药店须对购买者进行实名登记,按GSP要求采取措施避免拆零药械受到污染,并建立拆零台账,原包装要妥善保存。全市药品经营企业要积极组织争取货源,全力保障市场药品供应;要严格按照GSP规定开展药品经营活动,确保药品质量安全;严禁出现囤积药品、哄抬物价、捆绑销售等不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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