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3日,西安市人民政府发布《西安市“铁腕治霾·保卫蓝天”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及《西安市2018年“铁腕治霾·保卫蓝天”“1+2+22”组合方案(办法)》,将通过35条具体措施,打赢蓝天保卫战。
其中包括:禁止新建、扩建燃煤发电、燃煤热电联产和燃煤集中供热项目,禁止新建、扩建和改建石油化工、煤化工、水泥、焦化项目。全市煤化工、石油化工、焦化、水泥(不含粉磨站)、陶瓷(不含以天然气为燃料)、保温材料、防水材料等行业企业限制 50%产能;2018年,新城区、碑林区、莲湖区、雁塔区、灞桥区、未央区、阎良区上述行业企业全部搬迁或关停;西咸新区及其他区县、开发区2020年上述行业企业全部搬迁或关停,其中2018年完成20%,2019年完成60%。